香港证监会表示,美国部分的期货及商品交易所已经或即将推出比特币期货合约,而香港投资者亦可透过中介人买卖这些合约。然而,为香港投资者就这些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及相关服务(包括传达或传递交易指令)构成受规管活动,且无论有关业务是否位处香港,均须向证监会申领牌照。
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女士表示:“未有向证监会申领相关牌照而为香港投资者传递有关比特币期货合约交易指令的人士或机构可能触犯刑事罪行。”
香港证监会还提示投资者注意,曾有客户资产在加密货币的交易平台上遭盗窃或挪用,而有些平台亦曾经倒闭。买卖加密货币相关产品的其他风险包括流通性不足、价格高度波动及潜在的市场操纵行为。投资者该因应这些因素,仔细权衡本身的风险承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