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不懂比特币的人,会诋毁和抨击比特币?
币市呆过的都知道,拥有比特币的人只不过三种,一种是掩藏财产,一种是在主力吸筹,此外一种就是为了挣钱。不论是处在哪种目地拥有BTC,实际上比特币的本质就是泡沫塑料,只因为近些年币市的火爆,虚拟货币行业发快速,BTC做为虚拟货币领域的祖先,大家也就默认了它的存在,而且达成了某类的共识。炒股的了解,有的人资本味觉强,但凡新理念就先炒一波再讲,越糊涂的物品越炒,定义清楚就反倒没人炒了。
由于定义不清楚的时候有无限想象空间,定义清楚就没有空间了。所说BTC,区块链技术就这样。区块链技术终会成为一个人人都去用的技术,但它的发展是需要时间,资产。你如今抄币把钱更应看作一项项目投资,让开发者去与时俱进。现阶段btc,bch,eth等币自主创新较多,价钱涨得最稳定,短时间不可能再是千倍币,但一但它们全方位用于你的人生,你项目投资的回报便是无法估量的。但如果你只希望一夜暴富,项目投资于有大佬站口,名字起作苋菜币,SBTC,拥有傻X的共识的货币,大约只有倾家荡产。
随后回过头骂区块链是传销组织,是骗术。互联网巨头不会在比特币的架构中玩,银行等金融机构都不会BTC这个平台上玩,她们重开一局,自身设计规则也更没有什么难度和门坎。政府部门也是用更多资源、权力和背诵,数据货币一定会有。贷币:当做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一切物件都是有使用价值,伴随着时代的进步,一些稀有、高价值、物理学平稳、高认可、方便携带交易的物件变成了贷币(珍珠贝、谷、细棉、铁、铜、金、银这些),这也是社会的进步的天然挑选。
货币是一个国家或政府部门强制性发行的货币(替代黄金白银),是国家资产的货币化安置标记。伴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分裂,可以任意发售,货币所谓的政府背书,会随着国家或政府的衰落而奔溃。天然的黄金白银是天然的贷币。BTC替代法定货币的确是一个概率比较低的事儿,为什么这么说呢?最先我们从BTC与法定货币的性质考虑。现阶段而言,每一个法定货币全是信用货币,就是以国家信用作为支撑的贷币,根据国家强制力,强制授予法定货币获得商品或劳务公司的使用价值。
以比特币交易形式吸收不特定人群存款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_百度知 ...
根据非法集资案件司法解释,只要同时符合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 社会 性,即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以不管打着什么旗号,以什么形式吸收资金,只要符合上述四性就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该案是被告人以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的名义,以网络宣传、口口相传等途径向 社会 公开宣传,承诺集资参与人在该投资平台以每个工作日获取投资额的2%为静态收益,以发展下线获取下线投资额之1%、3%、5%的鼓励金为动态收益的方式向 社会 不特定的多数人吸揽资金。其中投资人的投资是通过比特币交易的形式完成投资,看起来很先进、高大上,但实质仍然构成犯罪。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证实,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不属于该局所监管的机构。该投资平台以网络宣传的途径向 社会 公开宣传投资获取收益。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存在二种收益分配方式,一是静态收益,即按照投资人在该投资平台的投资数额分配日息2%的收益;二是动态收益,即按照投资人发展的第一代下线投资额的5%、第二代下线投资额的3%、第三代下线投资额的1%作为奖励收益。投资人通过登录网址在该投资平台注册账户获取会员资格后,以最低投资50美元为标准,每个工作日获取投资额的2%为收益。投资人通过以下二种方式完成投资, 一是投资人先将交纳的投资款在比特币交易网站兑换成相应数额的比特币,后登陆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网站,以比特币的形式将投资款充值到自己在该网站注册的账户内,账户会自动根据当时的汇率将比特币兑换成相应数额的美元,以此完成投资。二是投资人把投资款交给自己的上线,通过上线将人民币兑换成比特币,将该比特币充值到上线在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网站注册的账户内,将兑换来的比特币兑换成相应数额的美元后,其上线再通过该投资平台网站内的转账功能将该兑换来的美元转到投资人自己的账户内,以此投资人完成投资 。
2017年3月,被告人朱某萍通过微信好友韩某介绍,通过登陆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建立账户并投资后获取会员资格。后被告人朱某萍以微信朋友圈、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外宣传该投资平台的投资项目。被告人朱某萍发展被告人管某丽为第一代下线,非法向被告人管某丽吸收存款,经审理查证属实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朱某萍非法向被告人管某丽吸收存款1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72000元,并通过被告人管某丽发展其下线集资参与人徐某、王某等十三人,采用上述投资方式,非法吸收徐某、王某等十三人的存款人民币216440元,以所获收益名义返还给部分集资参与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269元,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2171元。被告人朱某萍单独、伙同被告人管某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88440元。
2017年3月,被告人管某丽经被告人朱某萍介绍在美国第一资本财富计划投资平台建立账户并投资获取会员资格。后被告人管某丽以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宣传投资信息、微信聊天等方式对外宣传该投资平台,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集资参与人。经法庭审理查证属实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管某丽通过被告人朱某萍或直接与韩某联系,采用上述投资方式,对外非法吸揽徐某、王某等13名集资参与人的投资金额共计人民币216440元,并以所获收益名义返还给部分集资参与人钱款共计人民币44269元,给集资参与人徐某、王某等十三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2171元。
2017年8月9日,被告人朱某萍向公安机关报警称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公安民警赶至事发地被告人管某丽的居住地进行处置。2017年8月9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当日,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经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后归案。
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向 社会 公众吸收存款,被告人朱某萍以发展下线的方式指使被告人管某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被告人朱某萍单独向被告人管某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72000元,通过指使被告人管某丽、提供上线服务的方式与被告人管某丽共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16440元。综上,被告人朱某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88440元。被告人管某丽伙同被告人朱某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16440元。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行为,给徐某、王某等13名集资参与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2171元,其行为依法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共同犯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并对公诉机关所提量刑建议酌情予以采纳。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朱某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被告人管某丽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责令被告人朱某萍、管某丽退赔给涉案集资参与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71971元,其中退赔徐某10737.5元、王某23000元、李某6100元、马某26560元、黄某6210元、王某16210元、张某9510元、肖某9705元、丁某2950元、高某6800元、王某221600元、张某122118.5元、姜某20470元。
比特币需要拉下线嘛
比特币不需要拉下线。
比特币是由计算机算力,产生出来的东西。本身他是有存在的,传销是没有产品的。比特币不需要发展下线,传销需要。
而比特币在国外是可以拿来交易的。国内由于政策影响是不行的。而比特币在德国直接就是相当于金钱。另外就是比特币的产生都是限量的,并不是无限制的,有对等的等价物。而传销是依靠下线的钱来给到上线,是没有价值或者产品服务产生的。比特币是有价值存在的,只是一种虚拟货币罢了,还有他的技术也是非常棒的技术,这些都是与传销有着本质区别的。
比特币为什么要发展下线
因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特性。
区块链是去中心化的,它不像你的手机软件那样,开发者说升级就升级。分叉这个概念最早来源于比特币。
暂时没有证明比特币是骗局。但是虚拟货币,本身有很大风险。传销一般有以下特点! 1、什么是传销。传销是一种虚拟经济,在我们国家它属于金融诈骗。它有最大的3个特点,以入会费为利润点,以高回报为诱饵。金字塔的形式发展下线 2、 传销有哪几种模式了。传销分为以下几种:暴力传销,传统传销,新式传销,网络传销,合法传销,无利益传销。
空中比特币是不是传销,是骗人的吗
airbit club,明显就是传销组织:
1、钱怎么来?加入要买币,发展下线有提成,这就是传销;
2、靠什么盈利?号称通过买卖比特币到各大交易所赚差价盈利,这个根本不可能,各大虚拟货币交易所自己就是庄,根本不会让第三方有机会去赚差价套现,且现在虚拟货币市场的交易量,差价小,通过做差价根本套不出什么利润;
3、比特币不属于传销,属于虚拟资产(唯一日本承认其货币支付地位),属于高风险投资。